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7点击:3724次 来源:本站

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教学院部: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院领导、全体中层正职干部。

二、考核内容

1.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2.对分管(联系)部门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组织分管(联系)部门或本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4.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情况;

5.对家属进行廉政教育及管理情况;

6.与学院或上级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及履职情况。

三、考核办法

1.述责述廉。全体院领导、中层正职干部要按照考核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党委汇报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认真填写《2018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登记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后请分管(联系)院领导签署意见,并将书面材料及考核登记表于2019315日前交纪委办公室(办公楼302室)。

2.廉洁教育。院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的谈话,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限期整改。

3.上报考核结果。学院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书面材料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上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中层正职干部(含部门主持工作的副职)的考核结果作为部门综合评价、干部考核使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

1.《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考核参照执行。

 

附件:2018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登记表。

 

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1).doc

 

纪委办公室  监察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