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 发布日期:2022-04-13点击:5349次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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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展示国家安全工作成就,引导全体教职工自觉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广大教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4月12日下午两点半商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在南校区科技楼701开展 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于2014年4月15日被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在十九大报告中,“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被列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人人安全,国家有责;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今年4 月15 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会上,党总支书记唐晓玲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要求会后在湖南林业政务网上观看《反间谍风云》《微信陷阱》等宣传片,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自学国家安全等内容。
本次国家安全教育学习在今年特殊的背景下带有了更加深刻的意义。从“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的古训,到如今一些国家和地区战火肆虐,人民惶惶不可终日,再到新冠疫情的警示,深刻的告诉我们安全是头等大事,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日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我校坚持严防严控,教学秩序井然有序,但是,我们仍不能掉以轻心,做好安全防护。
通过本次学习,我们了解到国家安全早已不局限于“保卫国家不受侵略”的层面而是拓展到了经济、社会、信息、生物等各个领域,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教师,我们是人类灵魂工程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天职,坚持立德树人是根本。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作为教职员工,我们要提升自身辨认能力并教育学生提升辨认虚假消息能力,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更要创新前行,积极对社会做贡献,实现自身的价值!
(文 邓振华/审核 唐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