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岗位实习意外(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日期:2022-06-02点击:8287次 来源:本站

为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领导

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我院实际,组织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1、小组成员:

组长:李美会、唐晓玲

副组长:刘健民、王平

成员:商学院其他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毕业班年级辅导员

2、主要职责:

1)发生任何重大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2)上一级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 (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3)党政领导、辅导员、值班人员、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24小时内电话畅通。

4)全体师生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与学生、实习单位签订《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同时与学生个人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实习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职责分明,共同协作。实习单位按照相应的职责,负责有关学生意外伤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实习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各教研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

3、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学生外出实施岗位实习前,必须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坚持意外伤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4、学生上岗实习前,教研室主任要清楚介绍实习岗位性质,保护学生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实习单位、岗位性质要求实习单位购买学生平安保险、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及时向带队教师、实习单位和学院报告。

5、要求实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对实习学生进行劳动安全知识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和职业危害。负责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加强对实习学生上岗前安全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意外事故;不得安排实习学生从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禁忌从事的危害性劳动,保证不安排实习内容以外的危险工作。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包括类型、规模、地点、时间)准确地报告相关部门。

2、安全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协助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3、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

4、通信联络。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岗位责任人及时向学院责任人和学院报告。

 四、应急预案

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

1)接到意外伤害通知后,要求实习单位按照就近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救治,保留事故现场、车票和发票。

2)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口头说明学生受伤过程及伤势情况。

3)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学校保卫科,可先口头后书面。

4)根据伤势情况及时报告教务处、学生处及家长。

5)启动应急领导小组,按分工要求,立即赶往医院或现场协助用人单位开展学生救助工作。

2、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

1)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待家长,听取家长要求。

2)听取实习单位意见,并协助家长、实习单位会谈,寻求处理方案。

3)经调解学生家长与实习单位不能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时,可申请司法机关介入。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

1)协助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协助完成经济补偿工作。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的相关事宜。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材料:入院证明、学生病历本、用药清单、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出院证明、事故简要经过。

4)按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不留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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