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 发布日期:2024-03-05点击:507次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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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落实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事业发展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
2.召开党政联系会议,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研究学院重大事项。
3.落实党风廉政、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部门无重大党风廉政责任事故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4.制定部门规章制度,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5.对部门人员进行分工,明确部门人员职责,协调部门人员工作。
6.制定商学院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学院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联系并组织制定商学院专业群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推动专业群建设科学发展,努力把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提升到湖南省有影响的重点专业群,推动科学发展。
7.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与修订,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8.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计划,指导教研室工作,督促教研室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9.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日常教学巡查、听评课、公开课、示范课、学生测评、教学检查等,确保教学教学秩序平稳有序、教学水平明显提升、教学效果良好。组织教案评比、说课、微课比赛,不断提升教师信息化水平。
10.加强商学院实验室建设工作。在现有实验实训条件的基础上,对接专业技能竞赛的要求努力提升实验条件,并配合学院的整体实验室建设,拓展实验室建设空间。
11.组织教师申报科研项目,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科研任务,提升商学院科学研究的档次和水平。
12.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对于毕业设计的要求,认真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商学院合理方案,努力把商学院的毕业设计达到全省合格及以上。
13.积极探索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建设并完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14.落实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目标,力争将我院的现有专业做大做强。
15.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专业技能抽查的标准要求,认真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专业技能抽查、技能竞赛相应的工作方案,专业技能抽查水平达合格以上;技能竞赛取得好成绩。
16.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