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研室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04点击:328次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强化对教研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形成学院党政领导与教学基层单位联系沟通的常态化机制,使教研室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商学院领导班子联系教研室制度。

一、工作职责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学校、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成果;听取老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质量;了解老师的思想动态,沟通感情,增强共识;解决教师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协调和督促教研室开展工作,确保校院两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和领导教研室认真学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

(二)检查督促各项工作部署在教研室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听取教研室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围绕学校和学院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问题,研究新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提升班子和行政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加强与教研室的沟通,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及时发掘教研室在教科研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

(六)协助教研室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为教研室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领导干部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联系工作中应以正面引导为主,及时掌握教师思想动态、生活难题,发现问题及时疏导、汇报,解决教师实际困难,成为教师与学院、学校沟通的桥梁。

(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教研室活动(会议)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学期进课堂听课不少于3次,每学期召开教研室座谈会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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